2016年第48号通告附件: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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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8号通告附件: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3-08 03:29:22


    8. 儿科罕见病临床试验
    罕见病在儿科疾病中占较高比例,尤其是一些遗传性疾病,多在儿童阶段出现并进展。
    罕见病的非临床研究是很有价值的,例如可靠的动物模型可以为临床试验的设计提供有用的信息,非临床药代动力学数据也可以为剂量和给药途径的选择提供依据。
    对于罕见病临床试验,对照试验同样是被优先选择的试验方法。应结合疾病的流行病学、试验评价方法和统计学假设确定合理的试验样本量。
    对于主要疗效终点的选择,在一些情况下,“最合适的”临床终点可能未知。替代终点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必须在方案中说明其合理性,以及与临床疗效之间的明确关系。在替代终点无法确定时,可以收集所有合理的终点,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然后在最终研究报告中呈现所有的数据,尽量确定终点的评价优先级。
    罕见病自然病程的信息可能为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估提供帮助,例如用作历史对照。应建立患者疾病信息数据库,以帮助评价新药物或新疗法可能带来的获益,还可通过这些信息捕获重要的可能被忽略的数据。对于非常罕见的疾病,建议每一位参与研究的患者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