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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应邀参加省人大召开的医疗纠纷地方立法律师座谈会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12-17 09:31:48

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应邀参加

省人大召开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律师座谈会


    12月16日上午,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律师代表对《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邵伟明主持。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律师以及来自省直、南京、扬州以及苏州的共10位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王金宝律师重点就下列事项作了发言:
    一、立法宗旨应该是平等地保护医患双方的权利;
    二、医患纠纷的处理结果应考虑纠纷涉及的医学专业问题及社会学层面,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并非是所有纠纷处理都能实现的目的,而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才是一个比较实际的目标。
    三、应将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作为本次立法的重中之重;应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应当切实履行的法定职责;应强调、并重点突出医疗机构在防范医疗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方面的主体作用。
    四、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应重点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纠纷处理机制的建设。这个机制建设好了,绝大多数医患纠纷均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短、平、快地得到解决,能及时、合理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王金宝律师还向省人大提交了其提出的《关于全面激活调保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及构建医保调沟通合作的医疗纠纷预防机制的建议》。
    五、在医疗技术鉴定方面,一要严格遵循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二要完善与上位的《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相匹配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
    这次座谈会受到了本省律师界的高度关注。12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了邀请律师参加座谈会的公告。在律师主动报名以及律师行业协会积极推荐的基础上,最终由省人大相关部门选出了10位律师代表参会。参会律师都有处理医患纠纷亲身经历和多年丰富经验,包括王金宝律师在内的5名律师还具有专业的医学学习及从业经历。
    王金宝律师在参会前,对草案及相关说明作了仔细的研读,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和司法处理医患纠纷的实践以及本省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的特点等,对草案提出了很多的修改建议,并将书面建议事先发送到了省人大指定的邮箱。
    本次座谈会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法制日报(江苏记者站)、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卫视及城市频道)、江苏新闻广播、金陵晚报等十余家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