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误治卵巢肿块两年余致盆腔转移,南京市秦淮区中医院终审赔偿患者22万余元_典型案例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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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误治卵巢肿块两年余致盆腔转移,南京市秦淮区中医院终审赔偿患者22万余元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10-28 09:37:00


[二审判决]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医院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其承担50%的责任,同时改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500元。
    在经过开庭审理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期间,本所主任、医学硕士王金宝律师和陈鹏律师继续作为患者的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