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9-09 18:48:55
总局关于印发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
2016年09月0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