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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8-03 14:27:49

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食药监规〔2016〕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7号),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要严格对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强化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切实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三、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联系人:省局食品餐饮监管处许飞,联系电话:025-83273747;食品流通监管处雷海峰,联系电话:025-86275835;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周倩耘,联系电话:025-83273737。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