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截瘫生不如死,司法鉴定讨回公道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9-10 16:39:07
二、脊髓圆锥肿瘤的治疗规范
《外科学》第6版教材明确指出:椎管内肿瘤目前唯一有效的治疗手段是手术切除。鉴于椎管内肿瘤的3/4为良性,一般全部切除肿瘤后,预后良好。恶性肿瘤可经手术行肿瘤大部切除并作外减压,术后辅以放疗,能使病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椎管内肿瘤除非转移癌、原发病灶不能切除或已有广泛转移或患者处于衰竭状态不能承受手术者,一般均应尽早行手术治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1月第6版第290页)。髓内肿瘤约占椎管内肿瘤的5-10%,主要病理类型是:室管膜瘤、星形细胞瘤及胶质母细胞瘤(第289页)。根据病理学规范,这三种病理类型均属于胶质瘤。胶质瘤是CNS原发性肿瘤的主要类型(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1月第6版第354-358页)。
脊髓压迫症的诊疗规范也明确指出,肿瘤是脊髓受压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治疗原则是尽早去除病因,可行手术治疗者应尽早进行,如切除椎管内占位病变、椎板减压术及硬脊膜囊切开术等。通常脊髓受压时间愈短,脊髓功能损害愈小,愈可能恢复。
对于椎管内肿瘤的放射治疗,诊疗规范明确指出:一般采用手术与放射治疗的综合治疗或单纯放射治疗;术后一般采用肿瘤局部放射治疗;因各种原因不能手术的,可行单纯放射治疗,但效果较差,易出现放射性脊髓炎(中华医学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放射肿瘤学分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3月第1版第79页;中华医学会编著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放射肿瘤学分册》,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82页)。
对于本案患者而言,由于不存在上述不能实施手术的各种情形,因此尽早实施手术治疗是基本原则,具体是根据术中快速病理确定的病变(病理)类型确定最终的手术方式和手术范围,再根据术后的常规病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术后放疗。至于最终是否属于肿瘤占位以及肿瘤的性质,应当依据术中及术后病理确定。华山医院的手术治疗行为是符合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