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降压治疗器(寒水石药王枕)违规发布广告_监管信息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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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降压治疗器(寒水石药王枕)违规发布广告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0 16:00:00

【案例简述】

    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安眠降压治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寒水石药王枕)该在多家媒体及多次宣称“寒水石治失眠有上千年的历史,加入了珍贵中药,最关键的是这小枕头在几大医院做过临床试验,效果不错,方便又安全,真让人一百个放心;比传统产品入睡速度提升5倍,睡眠质量提高10倍以上”等,后多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为“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点评】
    安眠降压治疗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了大量的专家、患者等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首先,该产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广告中含有“枕用寒水石药王枕当天:头部凉凉的…..枕用3-7天:入睡快了….枕用三个月:血压稳了,心不慌、胸不闷……”、“多病同治”等的功效断言及保证,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第四条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疗效最佳”、“保证治愈”等的规定。

    其次,该产品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内容。广告中含有“治疗失眠总有效率达到93.8%”、“药力维持10年不变”等内容。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第六条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再次,该产品的广告中以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广告中宣传“长寿祝老太”、“一小区出怪事:家家都用一种枕头”的事例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第七条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