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7] 2号
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4号部长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5号部长令)、《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卫科教发[2003]176号)、《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卫科教发[2003]177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核申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进行了评审。
经专家现场评审,按照规定条件,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部共审核批准了88家机构开展人类辅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现将批准的机构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名单(截至2006年12月31日)
二○○七年一月十日
附件: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名单
(截至2006年12月31日)
一、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
北京市:(7家)
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2、北京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3、北京协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6、北京家恩德运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7、国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天津市:(2家)
1、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河北省:(2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山西省:(1家)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辽宁省:(5家)
1、沈阳市妇婴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沈阳二○四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3、沈阳东方医疗集团菁华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大连市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黑龙江省: (1家)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