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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肺结核诊断标准》的通告(卫通[2008]2号)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08-02-18 09:00:00

卫通[2008]2号

      现发布《肺结核诊断标准》等4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88-2008  肺结核诊断标准
WS 289-2008  霍乱诊断标准
WS 290-2008  钩端螺旋体病诊断标准
WS 291-2008  麻风病诊断标准

     以上标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