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继续加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群众就医和用血安全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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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继续加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群众就医和用血安全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4-26 16:00:00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2007年4月2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回顾总结前两年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血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对2007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陈啸宏,全国整规办副主任、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马晓伟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期望上来,一定要充分认识“责任重于泰山”的深刻含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我们这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群众就医和用血安全。
  马晓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把握机遇,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加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群众就医和用血安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规工作要求,按照全行业属地管理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哪个地方出问题了,就追究那个地方、人员的责任。要求只要有举报线索,就要认真核查;只要是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就要顺藤摸瓜检查医疗机构有无违法违规问题。对黑血站、黑窝点和“血头”、“血霸”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对情节恶劣、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采供血机构,该关闭的一定要坚决关闭。各地必须要将集中打击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建立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加大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要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注重追根溯源,积极探索治本之策。
  陈啸宏在总结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时指出,自2005年4月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卫生部等七部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根据当地实际,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加大非法行医案件查处力度,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无证行医得到初步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好转。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05年共收到反映无证行医问题的投诉举报518件,2006年仅收到110件,下降了近80%。二是促进了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两年来,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双重作用下,一方面医疗机构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在阶段性总结评估期间,通过对一些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回访,发现绝大多数进行了整改。三是提高了认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对4031名医务人员的问卷调查,发现医务人员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支持率达100%,其中98%的医务人员认为本单位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明显增强,90%的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回答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四是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整治局面初步形成。五是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下了基础。
  陈啸宏在充分肯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打击非法行医和血液安全方面还有许多问题。各地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列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2007年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严肃查处非法性病诊疗活动、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5项工作重点的同时,增加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3项工作重点。要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公立医院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要普遍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要责令“补课”。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将专项行动引向深入。要继续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狠抓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查处。要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对不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的有关行政部门和违法违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要强化督查和稽查,严格落实责任,重点抓基层、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工作落实。(卫生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