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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4-01 16:00: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4月2日是各地人民法院按照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受理案件的第一天,各地法院比平时受理案件数量稍高,但收费数额下降,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