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规文件 > 正文

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3-05-17 22:20:46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第2号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启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特此公告。

附件: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