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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03-01 10:44:44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苏卫办医政〔2015〕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医疗机构在确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时,应本着从严管理的原则,不得自行下调管理级别。
《目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2014年版)》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附件: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2015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