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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等4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60号)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7-04-28 14:14:31

总局关于发布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

4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7年第60号)  
 
2017年04月27日 发布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电动牵引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电动手术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电动牵引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电动手术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