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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等4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6号)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7-01-16 21:55:52

总局关于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等

4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7年第6号)  
 
2017年01月16日 发布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