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事项的复函 食药监办械管函〔2016〕480号 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 法规文件 > 正文

总局办公厅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事项的复函 食药监办械管函〔2016〕480号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7-01 23: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