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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国家药品标准1.5万余条 从源头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10-07 16:00:00

    国家药监局于2008年10月8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和药品审评中心有关负责人通报药品审评审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发布会上表示:如何从源头确保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这是药品审评审批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构成的制度体系、合理的审评程序设置和权威的专家技术资源。

    药品审评工作严格按照一部法律:《药品管理法》;一部法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数个部门规章(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规范地开展药品审评审批工作。我们还建立了一个从中央(中检所)到地方(省市级药检所)完善的药品检验体系;形成了一个以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一系列局颁标准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现有国家药品标准总计1.5万余条。

    从源头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发布会上表示:如何从源头确保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这是药品审评审批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构成的制度体系、合理的审评程序设置和权威的专家技术资源。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