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要闻动态 > 正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3-31 09:08:43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日期:2016-03-30

  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该《条例》填补了我省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管理立法方面的空白,使我省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于法有据,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全。 

  《条例》共有6章53条,包含了总则、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摊贩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作为我省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其颁布实施,从监管的角度讲,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方面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从食品生产经营者角度讲,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促进食品小作坊从业者和食品摊贩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强化行业自律,完善管理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有利于扶持地方优质特色食品和传统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