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规文件 > 正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05 04:00:05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11-02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的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jfyfc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doc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