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修改导读23(第四章):增加了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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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修改导读23(第四章):增加了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08-14 02:49:21

新法 旧法

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王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