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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08-08 03:16:26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第三条,清楚地确立了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原《食品安全法》对此并未作出规定。
(王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