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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总局令第3号)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4-04-29 10:01:0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 号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于2014年3月1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勇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