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保健食品安全 > 法规文件 > 正文

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4-13 07:45:00

(2009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上述2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