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12月施行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要闻动态 > 正文

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12月施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10-28 16:00:00

    本网29日讯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已于2008年7月1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