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要闻动态 > 正文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4-18 16:00:00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07年4月17日,黄洁夫副部长在卫生部会见了瑞典隆德大学器官移植专家Henrik Ekberg先生,双方就中国器官移植立法、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资格审批等问题进行了会谈

    黄部长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国务院近期已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将于2007年5月起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卫生部专门成立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负责对拟开展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黄部长表示,瑞典及其他欧盟国家在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和实践应用、法律监管等方面有良好的经验,中国愿意学习借鉴,加强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卫生部国际合作司、医政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