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宝:《食品安全法》解读之十九——国家建立十二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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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宝:《食品安全法》解读之十九——国家建立十二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3-16 15:13:00

     笔者认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已经或将要建立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共有以下十二项: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三、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制度
     四、良好生产规范(GMP)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制度
     五、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七、保健食品严格监管制度
     八、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九、食品抽检制度
     十、进出口企业信誉记录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十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