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的通报
食药监稽〔2014〕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情况,总局现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通报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379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30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844条次。6个药品和7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九)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绿色小含片盐藻)”,国食健字G2011039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胃痛、口腔溃疡,马上吃马上见效,无论何种便秘,上午吃下午就通,服用1个周期失眠好了,3个周期关节炎全面康复,5个月多年的冠心病康复了”等。
(十)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国食健字G2006032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广告宣称“服用5天,举而不坚、勃起无力症状得到解决,服用30天,阳痿、早泄得到解决,服用2个月,尿频尿急、头晕目眩症状完全消失,服用4个月,不仅性能力提高数倍,还可以二次发育达2—5公分”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