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的通报
食药监稽〔2014〕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情况,总局现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通报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379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30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844条次。6个药品和7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四)哈尔滨康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涂膜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神农百草膏)”,其适用范围为“该产品涂抹在人体皮肤表面,用于辅助治疗和缓解皮肤瘙痒”。广告宣称“一疗程,磷屑完全消失,2疗程,皮肤深层根癣彻底拔除,坚持1—2个疗程,再重的皮肤顽癣也能好”等。
(六)乌兰察布市乔氏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眼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百里清眼贴)”,其适用范围为“眼睛干涩、发痒、酸胀、疼痛、流泪、视物模糊症状的缓解”。广告宣称“3副药青光眼好了,黄斑变性彻底好了,无论病情多重,病史多长,不吃药不开刀,治一个好一个,各类眼病一次治愈,永不复发”等。
(七)金同(广州)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同血压安)”,其适用范围为“可用于Ⅰ、Ⅱ期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当天使用,降压稳压,一周疏通全身不通畅血管,30天血压下降,血液欢快奔流,三个月远离药物依赖”等。
(八)镇平人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消炎镇痛静电理疗贴(已注销)(广告中标示名称:鲜草活骨膏)”,该产品已于2013年3月19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处理,其适用范围为“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疗效神奇,仅仅5天就能自己下床活动了,才1个月跑步都没问题了”等。
下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