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的通报
食药监稽〔2014〕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情况,总局现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通报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379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30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844条次。6个药品和7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一)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扶正固本。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肢冷畏寒,小便频数、清长”。广告宣称“喝了十天,胳膊麻木减少了,三个星期,精神状态不一样了,几个月后不失眠了,更年期症状得到改善”等。
(二)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一盒通)”,其功能主治为“改善循环,活血化瘀,安神宁心。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头痛眩晕、神经衰弱”。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无论脑血栓、心脏病得病时间有多长,冠心病服用当天就见效,脑血栓7天见效,中风偏瘫10天见效,一盒就能治好心脑血管疾病”等。
(三)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锁阳固精丸”,其功能主治为“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广告宣称“服用当天排尿困难得到缓解,3—5天耳鸣明显得以改善,1个月盗汗遗精症状得到有效治疗,3个疗程肾功能得以恢复,前列腺疾病也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等。
(五)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壮腰补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张药师壮腰丸)”,其功能主治为“壮腰补肾,益气养血。用于心悸少寐,健忘怔忡,腰膝酸痛,肢体羸弱”。广告宣称“3天左右腰腿痛逐渐消失,1疗程腰腿温热有劲,3周彻底恢复,一次治疗不易复发”等。
下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