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2014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的通报
食药监稽〔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汇总,其中“退障眼膏”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本期广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55654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393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5632条次。4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5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九)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天姿牌维彤片(广告中标示名称:润百分)”,国食健字G2004144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广告宣称“服用第一阶段,脸色红润皮肤细滑有弹性,第二阶段,便秘明显改善,失眠、脱发等症状明显减轻,第三阶段,内分泌紊乱、痛经等妇科炎症明显减轻,第四阶段,色斑消失,消除乳腺增生”等。
(十)北京御生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御生堂牌通便胶囊”,国食健字G20110556,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通便”。广告宣称“不腹泻、不腹痛、不恶心,5-7天排出黄色的正常便,1-2周期,睡眠踏实、精神状态好,不再口臭,服用半个月,老年斑变淡了,血压血糖也稳定了”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