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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4-01-30 09:01:0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2013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的通报
 
食药监稽〔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其进行了汇总,其中“桂龙药膏”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各省(区、市)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579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7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05条次。2个药品、5个医疗器械和3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被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60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一)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桂龙药膏”,其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血亏虚引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广告宣称“通过内外双修,手脚疼痛症状消失,胃肠功能恢复,血压恢复平稳”等。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糊药”,其功能主治为“开胃消食,理气,化滞。用于消化不良,停食反胃,嗳腐吞酸,脘腹胀痛,食积腹泻”。广告宣称“激活黏膜的自我修复能力,从此告别老胃病、老肠炎”等。
  (三)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十味乳香丸”,其功能主治为“干黄水,用于四肢关节红肿疼痛及湿疹”。广告宣称“其药力是普通药材的30倍,清理99%的骨痹毒素,全面消除关节炎症”等。
  (四)河南洛阳远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力补金秋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固本,滋阴壮阳。用于肾阳不足、气血亏损所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失眠健忘,头晕耳鸣,以及阳痿,遗精,早泄”。广告宣称“腰膝酸软选择它,滋补肾阳依赖它,生活没有激情需要它”等。
  (五)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男宝胶囊”,其功能主治为“壮阳补肾。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性欲淡漠,阳痿滑泄,腰腿酸痛,肾囊湿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一排二清三修复,最后将男性疾病彻底根治”等。
  下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