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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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1-05-05 08:2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第 81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