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药品广告的发布必须遵守哪些规定?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 律师视点 > 正文

涉性药品广告的发布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0 10:41:00

药品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经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完全一致。

  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7:0022:00发布含有上款内容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