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怂恿公众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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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怂恿公众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0 09:40:00

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二)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三)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四)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五)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