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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医院检查不允许其他患者“参观”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6-12-07 16:00:00

天津规定医院检查不允许其他患者“参观”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2月6日专电(刘冬梅)公民享有隐私权,虽然在医院就诊时患者难免要向医务人员暴露隐私,但基本隐私权必须得到重视。天津市卫生局近日新出台的加强患者隐私保护的举措要求,不论是医学检查还是急救,医院都应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允许出现被其他患者“参观”的情况。

    据介绍,天津市出台的关于患者隐私保护的举措目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检查中尽量减少身体裸露。放射科应划分患者更衣区域并设患者更衣间,设置屏风或隔帘,并提供清洁照相服装,减少没有必要的裸露检查。同时,患者及陪同人员的防辐射设施必须配备齐全并确保使用。

    ――检查和抢救不能被其他患者“参观”。超声和心电检查室应设独立房间或配有周围隔帘,操作过程中注意做好被检查者的隐私保护。急诊和抢救室也须配有周围隔帘,保证患者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保护。

    ――保护患者病情隐私。各科室门诊应设独立诊室,做好导诊、分诊工作,确保每个诊室患者单独就诊。不能达到独立诊室标准的单位,应设有隔障的独立诊区。对于涉及隐私的住院患者的病情,要在住院床头卡片和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向他人泄露患者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