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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02-08 09:11:00
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命名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