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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印发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2-03-16 10:21:00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保化[201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科学、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