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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印发《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1-12-24 10:18:00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 
食药监办保化[2011]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统一保健食品形式审查标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