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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经营河豚鱼”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1-06-10 10:46:00

      2011年6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出《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1]242号),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经营河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