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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1-04-19 10:34:00
2011年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食药监食[2011]179号《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附设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本通知所称甜品站,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