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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3-14 09:56:00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局令第27号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