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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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4-05-01 09:52:00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
  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