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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参加福建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12-09-26 15:01:00

    2012年9月25日上午,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参加了福建省医学会召开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福建省长乐市陈先生委托王律师代理其女陈某在长乐市医院因产后出血而死亡的医疗事故争议案件。本案已经过福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均不服而申请省医学会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