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胃癌诊断标准》等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规文件 > 正文

卫生部发布《胃癌诊断标准》等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05-06 08:47:0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10〕13号

    现发布《胃癌诊断标准》等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316-2010  胃癌诊断标准

    WS 317-2010  十二指肠溃疡诊断标准

    WS 318-201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

    WS 319-2010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标准

    WS 320-2010  成人自发性脑出血诊断标准

    以上标准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