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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01-08 16:02:00
食药监办械函[2009]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全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提高注册工作水平和审查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生化分析仪、电动手术台、外科纱布敷料(第二类)等三个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
1、生化分析仪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电动手术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外科纱布敷料(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