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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青春宝公司终于正式致歉 孙道临等肖像权案结案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5-24 16:0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5月23日电(杨金志、胡瑜)正大青春宝公司和上海焦点广告公司日前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致歉书,正式书面向孙道临等5位著名艺术家道歉,法院已将致歉书转交孙道临等人。至此,孙道临等肖像权被侵权案终于结案。

    2003年底,上海焦点广告公司在未经孙道临等允许的情况下,在《
新民晚报》、《浙江日报》等平面媒体上刊登有孙道临等多位上海知名艺术家肖像、姓名内容的正大青春宝产品广告“软文”,孙道临、童自荣、曹雷、梁波罗、唐俊乔等5人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2005年7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5起案件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在原刊登报刊上向5位艺术家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孙道临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5万元,赔偿童自荣、曹雷、梁波罗、唐俊乔每人25万元。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9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孙道临一案维持原判,对童自荣、曹雷、唐俊乔的肖像权纠纷案作出部分调整,改为每人获赔20万元,梁波罗则改为获赔7万元。法院同时要求两被告向5位艺术家赔礼道歉。

    2006年底,两家公司已将五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支付到位,但不肯书面道歉。2007年2月,孙道临等向上海一中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上海一中法院执行法官向两被执行人阐明不自觉履行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此后,这两家公司改变了先前的激动对抗情绪,主动于法律规定的自觉履行期间内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这5起肖像权案件至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