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区法院正式受理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对南京麦德隆商场及上海好丽友食品公司的起诉_建康纪事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建康纪事 > 正文

南京雨花区法院正式受理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对南京麦德隆商场及上海好丽友食品公司的起诉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09-11-06 14:51:00

    2009年11月6日上午,南京雨花区法院正式通知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对其2009年10月29日起诉南京麦德隆商场及上海好丽友食品公司十倍赔偿案件予以立案受理,案由为“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下午,王主任的代理人周翔及张远律师向法院交纳了50元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