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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医手诊理论二十余年的刘先生写了《观手治病》和《手诊》等著作,对中医手诊理论进行了阐述。但他认为由两名医学研究者撰写并出版的一本书中大量抄袭了他的独创内容。他将两名作者、中医古籍出版社以及图书大厦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日前,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作为中医学的一部分,刘先生的手诊理论能否构成独创并享有著作权成了法庭争论的焦点。
开庭前,44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学中医出身的,现在是卫生部中国手诊手疗专业委员会会长,还担任天津中医药大学的硕士生导师。刘先生半开玩笑地说:“上大学时摸不着脉,就开始研究手诊理论了,至今已经20多年了。”
刘先生说,他的《观手治病》和《手诊》两本书,用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手诊手疗理论。今年1月,他在北京图书大厦发现由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望而知之》系列丛书之《泌尿系统疾病体表映象I》作者存在大量抄袭上述两本书的现象,且并未注明文章出处,经过比对,该书抄袭了他书中62%的文字和76%的图像,相同内容都是手诊诊断方法的关键内容。
庭审中,作者邢先生承认在撰写《泌尿系统疾病体表映象I》一书中确实参考了原告的著作,但已在参考文献目录中提到了刘先生及其书名。
另一被告的作者周先生表示,原告所称相同部分的内容都是技术术语和人体部位的名称以及该部位的颜色等专业术语。这些词语不受任何人垄断,存在相同是必然的。有些相同之处虽然是理论内容相同,但表达方式并不完全一样,这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按照刘先生的说法,虽然中医学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但手诊理论却没有这么长的历史,而是他最早开始研究,并有独创理论的。手诊理论已经被确认为国家科技推广项目。而且他的著作中已经声明未经作者允许,不能以任何形式引用。
“这是专横跋扈!”被告周先生反驳称,刘先生的作品是医学研究类作品,并非文学作品,因此也不应受到著作权保护。他并不是手诊理论的第一人和唯一一人,手诊研究是公知领域,不是原告垄断独有的,作为这个刚刚起步的研究领域,人人都可以涉足。出版社和图书大厦都表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和注意义务,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北京晚报 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