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伸筋活络丸等3个药品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09]第034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23日起,对标示为新乡中杰药业有限公司伸筋活络丸等3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现予以公告。
附件:2009年江苏省暂停销售药品目录(034暂停情况表)
序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文号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违法分析 |
1 | 伸筋活络丸(利节风) | 国药准字Z41022354 | 新乡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未经我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
2 | 力补金秋胶囊 | 国药准字B20020233 | 洛阳远洋制药有限公司 | 未经我局备案、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
3 | 蛾苓丸 | 国药准字Z10900022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