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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纪事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8-07 01:2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年 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以及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doc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doc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doc4.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doc5.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doc6.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doc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